一、说明: |
1、 下行输入欠/过功率门限(根据设备类型定输入欠/过功率门限值):对于直接与基站、微蜂窝相连的设备(如干放、塔放、光纤直放站、GRRU、移频直放站主机、微波拉远设备等)下行输入欠功率门限为(-15)、下行输入过功率门限为(+10);对于输入信号是经过无线耦合的设备下行输入欠功率门限为(-80)、下行输入过功率门限为(-30);对于输入信号是经过无线耦合的微型直放站下行输入欠功率门限为(-70)、下行输入过功率门限为(-30);基站放大器下行输入欠功率门限为(-15)、下行输入过功率门限为(0)。 |
2、 下行输出欠功率门限(根据设备功率定输出欠功率门限值):一般直放站设备,输出功率在30dBm以上的下行输出欠功率门限为(标称功率-18dB);输出功率30dBm以下(包括30dBm)的下行输出欠功率门限为(标称功率-13dB);对微型直放站下行输出欠功率门限为(标称功率-13dB);对塔放、基站放大器下行输出欠功率门限为(标称功率-15dB)。 |
3、下行驻波比门限:要求门限统一为 2; |
4、功放过温度告警门限:要求门限统一为 80; |
5、软件版本信息:审核时根据“设备具体型号”来核对其对应最新软件版本号,软件版本信息均由各厂家提供最新软件版本号。 |
6、标准表内需厂家提供内容均需厂家主动上报,若监控中心发现新增设备型号将会反馈给厂家并收集数据更新于表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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